年底无进项、无成本发票,建筑行业如何合理解决问题?
大家都知道,大多数建筑设计行业都属于高收益,高所得税的盈利型公司,因为建筑设计行业在成本费用上主要的成本就是人工成本,进项就偏少,导致盈利多,所以企业所得税就会很高,个人所得税也会很多。在营改增之前,买卖发票、虚增成本费用、走私账这些都是很多企业用来节税的方法,但是现在相关税务机关对这方面的管控越来越严格了,这些行为都是属于“不合法”的范畴,那么建筑设计行业该如何降低企业的税负压力,合理的减税降费。
企业可以寻找合适的“税收洼地”来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来降低企业的税负压力,建筑设计行业一般采用个人独资企业申请核定征收,核定行业利润率,再按照五级累进制计算个人所得税,企业不需要缴纳高额的企业所得税和分红税了,综合税率在3%左右,因为现在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依旧按照1%征收,具体恢复时间再通知。
并且个人独资企业账户上的账款是可以自由支配的,不需要在纳税,这样能解决建筑设计行业的高收益高企业所得税的问题,解决企业进项少的问题,真正的做到合理的减税降费,也能合理合法的得到增值税发票作为票据。
个人独资企业(小规模/一般纳税人):
l 增值税3%(今年受疫情影响1%)
l 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核定税率为0.5%-2.1%
l 附加税:增值税的0.06%
综合税率:0.5%-3.16%
一年的开票额400万,核定利润率10%:
增值税:400w/(1+1%)×1%=3.9w
附加税:3.9w×6%=0.23w
个人所得税:400w/(1+1%)*10%*30%-40500=7.65w
总税金:3.69w+0.23w+7.65w=11.57w
综合税率:11.57w÷400w=2.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