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琴私募基金管理公司设立对高管人员的具体要求!
第27届澳门国际贸易投资展览会(MIF)在澳门开幕。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下称“合作区”)在澳门馆内设置合作区展区,展示合作区及四大产业发展成果。多家横琴企业赴澳门参会,借助该平台开拓商机。
合作区在澳门馆内设置了展区,以视频和图片的形式,向海内外参展商推介合作区,生动展示科技研发和高端制造、中医药等澳门品牌工业、文旅会展商贸和现代金融四大产业的*新发展情况,介绍合作区已出台及即将出台的政策举措,并为横琴企业提供业务展示及商业洽谈空间。
据悉,合作区经济发展局组织臻林山庄、金时(珠海横琴)私募股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珠海纳金科技有限公司、分子态(珠海横琴)中医药健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广药集团(澳门)国际发展产业有限公司、广东艾矽易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横琴大昌行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珠海横琴佳景美食广场项目发展有限公司等8家横琴企业,前往澳门参与商业配对活动。据悉,该8家企业中有7家为澳资企业,覆盖合作区重点发展的四大产业。
此外,由澳门贸易投资促进局、澳门创新投资联合会主办,澳门金融管理局、合作区金融发展局支持的“创投融资荟”项目对接洽谈会也于当日在澳门馆举行,旨在借助会展平台,组织投资资金机构(包括创投基金、私募基金等)与四大产业及中小企业配对洽谈。
珠海市金融工作局于2021年5月25日印发了《珠海市外商投资股权投资类企业试点办法》,且原珠海QFLP试点管理暂行办法及试点申请办事指南同时废止。对于珠海QFLP管理企业设立以及QFLP股权基金产品设立条件,进行内容解析。
一、QFLP政策新老划断
1. 珠海QFLP新政实施前已注册成立的试点企业,应当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2. 符合珠海QFLP新政规定要求的,可依新政申请试点资格。
二、QFLP试点企业
1. 试点企业包括外商投资股权投资管理企业和外商投资股权投资企业,根据珠海QFLP新政第二条规定可知,试点企业的定义均强调了“在珠海市由外国投资者(外国的自然人、企业或者其他组织)参与投资设立”。
2. 明确了外商投资股权投资企业以非公开方式向境内外投资者募集的资金,应投资于境内非公开交易的企业股权。
3. 明确了试点企业应为私募机构,应办理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称“基金业协会”或“中基协”)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和私募基金备案手续。
4. 外商投资股权投资管理企业可以发起设立或受托管理外商投资股权投资企业和内资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内资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可以发起设立或受托管理外商投资股权投资企业。
三、QFLP管理企业及基金产品设立条件
1. 注册地要求,试点企业的注册地应在珠海市。
2. 注册资本、出资期限、管理人员资质等要求
试点企业的注册资本(认缴出资金额)、首次出资比例、货币出资比例、出资期限、内部治理架构以及管理人员资质等条件需符合中基协关于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登记备案的要求。
3. **管理人员要求
外商投资股权投资管理企业应具备至少2名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管理人员:(1)有5年以上从事股权投资或股权投资管理业务的经历;(2)有2年以上**管理职务任职经历;(3)有在境内从事股权投资经历或在境内金融机构从业经验;(4)在*近5年内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或尚在处理的经济纠纷诉讼案件,且个人信用记录良好。
**管理人员,是指公司型企业的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约定的其他人员,以及合伙型企业的普通合伙人和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人员。合伙型企业的普通合伙人为法人机构的,则该机构的**管理人员一并视为**管理人员。
4. 统一内外资管理企业发起设立外商投资股权投资企业的要求
内资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和外商投资股权投资管理企业发起设立或受托管理外商投资股权投资企业的,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按规定在中基协完成登记;(2)运营规范,具有健全的治理结构和完善的内控制度,*近三年内未受到司法机关和相关监管机构的处罚,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中基协列入失联(异常) 机构名单。
以上内容由腾博国际王小姐根据经验撰写,详情请点击主页咨询!
腾博成立于 2005 年,是一家集全球商务、科技、投资于一体的企业高端服务提供商,秉承着贴心服务创造价值的核心理念,在严格风控的前提下, 为全球企业提供战略定位、政策咨询、财税代理、行业准入、跨境通行、金融牌照、全球布局等多元化服务。作为深圳早期深耕商事服务行业的企业之一,腾博拥有丰富的价值沉淀与社会资源,并一直遵循专业态度与卓越服务准则,致力为企业的发展作 出重⼤贡献。截至目前,已成功为超 10 万家企业及个人提供优质的金融与商务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