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机构经营异常重点问题解答(失联机构)
随着私募行业规范发展,中基协对于一些空壳、失联、不合规的私募基金机构进行公示,旨在为提升私募基金规范化运作水平,构建私募基金行业优胜劣汰、进退有序的常态化退出机制,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维护投资者及相关当事人合法权益。那么私募机构在运营过程中不小心被认定为异常该怎么处理呢?本文将给大家讲解一下私募失联机构处理方法及应对措施,希望能够帮助到被列入失联机构的私募管理人及时处理问题,移除异常。
一、符合什么条件的私募基金管理人会被协会认定为失联机构?
A:根据《关于建立“失联(异常)”私募机构公示制度的通知》,当基金管理人先后触发下列条件的,会被协会认定为“失联(异常)”私募机构:
(1)通过在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系统预留的无法取得联系,同时协会以电子邮件、短信形式通知机构在限定时间内未获回复。
(2)协会通过网站发布“失联公告”催促相关机构主动与协会联系,公告发出后 5个工作日内仍未与协会联系的。
私募基金管理人没有及时接听协会的,应当及时关注在AMBERS系统的预留邮箱,并在邮件指定时间内回复协会。
如果未在指定时间内回复协会,及时关注协会在网站发布的公告。
如果未能在公告发出后5个工作日与协会取得联系的,则认定为“失联(异常)” 私募机构。
合规细节不容忽视,建议固定合规专员负责接听、固定时间查看电子邮件,及时关注本机构公示信息,避免被认定为失联机构。
二、私募基金管理人被认定为失联机构会在信息公示平台进行公示吗?
A:会的。
根据《关于建立“失联(异常)”私募机构公示制度的通知》,协会将在网站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分类公示”栏目中予以公示,同时在私募基金管理人机构诚信信息公示中予以标示。
三、被认定为失联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如何整改才能从协会的失联机构名单中移除?
A:私募基金管理人在三个月之内主动与协会联系并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并说明情况的,经协会研究同意,可将其从“失联(异常)”机构名单中移除。
进一步,失联基金管理人应按照自身情况判断属于《通知》何种情形,并在被列入 “失联(异常)”名单之日起3个月内,向协会提供相应情形所要求提交的材料。持续失联,后果严重,建议尽快寻求私募合规专家提供专业支持,评估进退风险, 尽快联系协会,申请移除失联机构名单。
四、被认定为失联的私募基金管理人未及时与协会联系整改会有什么后果?
A:私募基金管理人被列入“失联(异常)”名单后三个月之内,未主动与协会联系并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协会将注销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将“失联(异常)” 情况记入机构诚信档案,并报告证监会。
五、专项法律意见书会公示吗?
A:有可能会被公示。
根据《公告》,私募基金管理人的经营异常情形影响到潜在投资者的判断,或者涉及社会公众利益时,协会的书面通知、私募基金管理人的说明和提交的专项法律意见书将在协会网站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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