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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深圳前海开展天然气贸易若干政策补贴措施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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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2-07-12 1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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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深圳前海开展天然气贸易若干政策补贴措施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天然气高质量发展战略决策部署,高标准建设前海天然气贸易集聚区、大鹏液化天然气走廊和盐田国际船舶保税LNG加注中心,助力我市打造成为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天然气贸易枢纽城市,特制定以下措施。


一、搭建天然气贸易新平台


(一)打造天然气贸易企业总部基地


依托我市和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总部企业支持政策,面向全球启动招商计划,吸引国内外知名天然气贸易企业将亚太总部、订单中心、结算中心落户前海。支持在前海合作区打造天然气贸易企业总部大楼,对入驻的年贸易额达到1亿元以上的天然气贸易企业按照其实际支付租金的50%给予支持,单个企业年度最高补贴500万元,补贴期限为3年。(责任单位:前海管理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二)鼓励建设天然气跨境采购联合体


支持国内外企业在前海注册成立天然气跨境采购联合体,对年贸易额达到10亿元以上的跨境采购联合体按照其上一年度在深圳纳统的贸易增加值的10%给予奖励,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5000万元。(责任单位:前海管理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三)打造天然气贸易结算中心


鼓励天然气贸易企业在深圳天然气交易中心进行交易,免收交易双方手续费,并对注册在前海的天然气贸易企业按其平台年交易额的万分之二给予补贴,单个企业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400万元。


积极推动天然气交易中心参与广东省管网作为国家管网市场化运营试点,并支持其联合金融机构开展仓单融资、供应链金融等金融创新服务。(责任单位:前海管理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二、营造天然气贸易新环境


(四)支持天然气贸易企业做大做强


对注册在前海、年贸易额达到1亿元以上的天然气贸易企业,按照其上一年度在深圳纳统的贸易增加值的10%给予奖励,单个企业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责任单位:前海管理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五)加大高端人才引进和培养


对注册在前海且年贸易额达到20亿元以上的天然气贸易企业,其高管团队(不超过5人)可享受我市产业发展与创新人才奖、前海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税收优惠等人才政策,同时可按规定享受人才购(租)房、子女入学、医疗保健等优惠政策。(责任单位:前海管理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六)进一步简化许可审批体制


市、区两级应急管理部门加强天然气纯贸易企业申办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指导,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进一步压缩办理时限,针对天然气纯贸易企业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核发(新领、延期)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针对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核发(变更、注销)事项实行秒批制,吸引更多天然气贸易企业落户前海。(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南山区政府、宝安区政府)


三、探索天然气贸易新模式


(七)支持发展LNG航运新业务


积极引进国内大型船舶企业及其子公司,采用“一事一议”方式支持其打造自主可控的LNG专业海事运输体系,并通过大型运输船舶的单位运力成本优势以及创新型产业合作模式,结合采用离岸(FOB)定价模式,进一步提升LNG跨境贸易议价能力,明显降低LNG单位运输成本。(责任单位:前海管理局、市发展改革委)


(八)打造LNG集散分拨和多式联运中心


发挥大鹏新区LNG走廊基础设施优势,科学规划建设LNG外输转运快速通道,支持行业龙头企业提供LNG小型船舶、罐箱、槽车等多式联运服务,建立与湾区周边城市点对点运输机制,提升我市作为天然气贸易枢纽的分销转运能力。(责任单位:大鹏新区管委会、市公安交警局)


(九)大力发展LNG加注业务


对深圳籍LNG加注船舶,按照其实际加注量给予2000元/吨资助;对租赁的LNG加注船舶(含非本地管理船舶)按照其实际加注量给予300元/吨资助,每艘船每年最高资助额度不超过1000万元。对新设立或迁入盐田区,实际开展国际航行船舶保税LNG加注业务的企业,按照《盐田区构建现代产业体系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扶持办法》给予额外奖励。(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盐田区政府、市发展改革委)


四、形成天然气消费新格局


(十)推动重型货车、环卫车辆等采用清洁动力


对以燃油动力更新置换为LNG动力的重型货运车辆(含港口内拖车),给予最高不超过5万元/每辆的补贴。在生活垃圾转运服务招标采购中,支持更新采购LNG转运车。(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城管和综合执法局)


(十一)支持船舶运输使用LNG清洁能源


对使用LNG为动力的新建、新购、改造的深圳籍港口工作船舶、客运船舶,按照其主机功率0.5万元/千瓦予以资助,每艘船最高资助额度不超过1500万元。对使用LNG为动力的新建、新购、改造的深圳籍沿海、内河普通货船,按照其主机功率范围进行分档补贴,每艘船最高资助额度不超过400万元。(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十二)鼓励天然气分布式能源项目建设


对在我市范围内建成并投入使用、单机规模在1万千瓦及以下的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系统项目(含固体氧化燃料电池热电联供系统),经评估审核后,按能源综合利用效率和年利用小时给予分档补贴支持,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2500万元。鼓励并协调推动重点功能区、工业园区、大型建筑以及数据中心等采用天然气分布式能源集中供能系统,扩大其用户使用规模以提高应用经济性。(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五、其他


天然气贸易奖励资金从前海商贸物流专项资金中列支,LNG加注与动力车辆补贴资金从市交通运输专项资金、盐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列支,天然气分布式能源项目补贴从市发展改革委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资金中列支。本文件自2022年6月1日起执行,至2025年12月31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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