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海南自贸港外资私募QFLP股权投资企业设立指南
QFLP( Foreign Limited Partners),即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是指有资格开展境内股权投资的境外自然人、机构投资者等境外投资者;QFLP试点制度是指以非公开方式向境外投资者募集资金,投资于中国国内 市场的私募基金试点制度,是境外投资人参与境内股权投资的重要渠道。自2009年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发布《上海市浦东新区设立外商投资股权投资管理企业试行办法》首推QFLP试点以来,截止本文发稿之时,全国至少已有21个地区陆续发布了QFLP试点制度相关的规范性文件,但因各地区法规、政策出台和修订的时间不同,各地区QFLP试点制度宽严程度不同,以及在此期间外商投资和私募基金监管的相关法律法规也进行了多次修订,故各地区QFLP试点制度的具体要求也有所差异。针对该问题,本文特就全国各地区QFLP试点制度相关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汇总,并从QFLP基金管理公司和QFLP基金两个角度入手,对各地区QFLP试点制度相关的法规、政策的要求进行了比较分析,以期梳理清楚各地区QFLP试点制度的异同。
海南自贸港QFLP私募基金管理企业设立条件:
一、海南QFLP试点设立对股东的要求
(1)QFLP 合伙企业的境外 LP 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企业,国外股东提供:经所在国家公证机关公证并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外国投资者的注册登记证明或身份证明文件,香港、澳门或台湾地区投资者应当依法提供经当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注册登记或身份证明文件;同时满足合格投资者的要求。
(2)GP 必须具有私募基金管理人资格,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 6 个月并成功发行过产品。
二、海南QFLP试点设立对高管的要求
(1)委派代表、财务负责人和报税人员提供身份证正反面彩色清晰照片,委派代表及财务负责人需提供原件用于开户。
三、海南QFLP试点设立对注册资本无要求
1.中国基金协会完成备案的基金管理公司及所发起的私募基金、在省发展和改革委 员会备案的创投类公司给予财政奖励。
四、海南QFLP试点设立可享受哪些税收优惠
企业年纳税总额(含增值税及附加、企业所得税合计)达到 50 万元,缴交的增值税 及企业所得税属三亚市地方留成部分,3 年内给予 百分之百财政奖励,任意一个自然 年度内企业所缴税款累计 50万以后,当月缴税,次月给予相应奖励;企业中高管及有限合伙企业自然人合伙人缴交的个人所得税(投资收益、利息、股息、红利、 股权转让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及工薪收入部分)三亚市地方留成部分,3 年内按 百分之百给予财政奖励,3 年后适用办法视情况另行制定,企业 10 年内不得迁出小镇,如迁出则退回奖励
腾博成立于 2005 年,是一家集全球商务、科技、投资于一体的企业高端服务提供商,秉承着贴心服务创造价值的核心理念,在严格风控的前提下, 为全球企业提供战略定位、政策咨询、财税代理、行业准入、跨境通行、金融牌照、全球布局等多元化服务。作为深圳早期深耕商事服务行业的企业之一,腾博拥有丰富的价值沉淀与社会资源,并一直遵循专业态度与卓越服务准则,致力为企业的发展作 出重⼤贡献。截至目前,已成功为超 10 万家企业及个人提供优质的金融与商务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