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海南申请注册私募基金试点基金管理企业要求(办理指南)
海南省金融监管局主要从4个方面推进《实施方案》落地。一是融入国家战略需求释放政策红利,服务好“引进来”和“走出去”。在“引进来”方面,做好政策解读和招商引导,并充分利用部分内外资金融机构可以享受15%企业所得税的优势,推动各类境内外金融机构通过新设法人、分支机构和专营机构等方式落户海南,支持境外战略投资者投资海南法人银行机构。在“走出去”方面,积极推动海南的金融机构融入海上丝绸之路、RCEP协议等发展,充分享受区域巨大市场潜力。
二是聚焦重点产业发展需要,推进跨境投融资自由化便利化。支持取得QFLP试点资格的管理企业在境内发起设立基金后,境外投资者可在备案金额内自由汇出、汇入本金参与基金的申购与赎回。推进QDLP试点,并会同外汇管理局海南省分局根据试点情况和实际需求,每年向国家外汇管理局申请增发QDLP额度。建立健全企业上市分级后备资源库,促进拟上市企业优化治理、创新创业、产业升级,支持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做大做强。
三是结合比较优势,加强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争取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支持,推动全国性金融科技基础设施运营机构、金融科技子公司、金融科技创新实验室等落地。支持住房租赁领域REITs创新发展,推进银行业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支持海南自由贸易港内专业化、机构化租赁住房企业发展。
在海南申请注册私募基金试点基金管理企业的资料:
1.试点申请书(试点申请书);
2.授权委托书(如需);
3.存续经营的试点基金管理企业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执行事务合伙人营业执照/登记注册证明或其他身份证明文件;
3.公司章程/合伙协议或草案;
4.内部控制制度,包括会计制度、内部审计制度、风险控制制度、信息公开制度等;
5.存续经营的境内基金管理企业,应提交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记录以及其管理基金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备案记录;
6.申请人近1年未受所在地监管机构的重大处罚且无重大事项正在接受司法部门、监管机构立案调查的承诺函;
7.法定代表人或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及管理人员的人员情况表、简历、专业资质证书以及从业证明;
8.试点基金管理企业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执行事务合伙人中任一主体或上述任一主体的关联实体须提供上一年度审计报告以及境内外资产管理从业背景介绍,以及金融许可文件、既往投资业绩、基金管理规模的证明材料;
9.拟设立试点基金的项目计划及总规模;
10.省金融监管部门和其他试点相关单位按照审慎性原则要求的其他文件。
在海南申请注册私募基金试点基金的资料:
1.计划说明书/募集说明书/推介材料;
2.试点基金的公司章程/合伙协议/基金合同或草案;
3.拟申请试点基金的委托管理协议或草案(如有);
4.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为机构投资者的,须提交该机构上一年度审计报告;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为自然人投资者的,须提供近3年收入证明、金融资产证明材料或金融净资产承诺函,确保符合本办法的要求;所有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的投资明细、出资凭证(如有)以及风险揭示书;
5.试点基金如委托行政管理人负责基金的后台行政管理,须提交行政管理人的营业执照、业务资质证明,近3年未受到监管机构重大处罚且无重大事项正在接受调查的承诺函,以及基金与行政管理人签署的意向性文件,行政管理人熟悉境外基金行政管理业务的专职人员情况表、简历,内部稽核监控制度和风险控制制度;
6.认缴承诺书;
7.省金融监管部门和其他试点相关单位按照审慎性原则要求的其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