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深圳市外商投资股权投资企业设立流程汇总!
QFLP试点作为新生事物,目前尚在发展初期和试验阶段,且各地试点经验不一,国际环境及政策也在不断发生变化,需要不断调整和完善。
2021年: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中发〔2019〕32 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利用外资工作的意见》(国发〔2019〕 23 号)、《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2020—2025 年)》等文件要求,进一步推动本市金融业新一轮高水平对外开放和扩大利用外资规模、提升利用外资质量,促进和引导本市外商投资股权投资企业规范有序发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 105 号)等有关规定, 2021年1月29日,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制定《深圳市外商投资股权投资企业试点办法》。
2021深圳市外商投资股权投资企业设立流程汇总!
①股东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备出资能力;
(2)不做p2p,小额贷等协会禁止的行业,无协会重大违纪违法等行为;
(3)征信良好。
②拟任法人代表、总经理、副总经理、合规或风控负责人等高管要求:
(1)zui近5年没有因重大刑事违法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受到证券、银行、工商和税务等行政管理部门的重大行政处罚;
(2)具有5年以上基金、证券、银行等金融相关领域的工作经历及与拟任职务相适应的管理经历;
(3)取得基金从业资格;
③注册资本要求:
zui低200万,注册资本建议不低于1000万元,协会备案前实缴不低于注册资本的25%;如注册资本200万,需全部实缴到位。
④注册地址要求:
面积30平米左右,由我司提供基金小镇地址,可配合开户,协会备案挂牌拍照等(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定期检查,如果不合格会列入异常)。
⑤名称和经营范围参考:
名称参考:1.海南XXX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海南XXX私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经营范围参考:
私募基金管理服务。(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方可从事上述经营活动)
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业务。(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登记后方可从事上述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