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基协《关于适用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私募投资基金监管的若干规定>有关事项的通知》,已登记私募管理人于2021年1月8日后发生实际控制人变更的,名称和经营范围应当符合新规要求。
但是,如果涉及到需要出具专项法律意见书的重大事项变更,比如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退回补正次数超过5次,或者在6个月内仍然没有完成,将会暂停产品备案。
接下来,我们再次为大家系统性地梳理一下私募管理人、基金产品的重大事项变更都包括哪些。
划重点!2021私募管理人/基金重大事项变更详解!
详细信息 Q:私募管理人实控变更,名称和经营范围需要按新规来吗?
根据中基协《关于适用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私募投资基金监管的若干规定>有关事项的通知》,已登记私募管理人于2021年1月8日后发生实际控制人变更的,名称和经营范围应当符合新规要求。 但是,如果涉及到需要出具专项法律意见书的重大事项变更,比如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退回补正次数超过5次,或者在6个月内仍然没有完成,将会暂停产品备案。 接下来,我们再次为大家系统性地梳理一下私募管理人、基金产品的重大事项变更都包括哪些。 相关产品 相关管理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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