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高新技术企业申请粤港两地车牌指南
有了解过粤港两地车牌办理条件的朋友应该都知道申请粤港两地车牌的相关规定中有一条是专门针对广东省内高新技术企业的,即企业一旦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则可以不考察企业纳税标准可直接办理一张粤港两地车牌。
不仅如此,企业一旦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就可以享受独特的税收优惠政策和一系列的政策补贴。
高新技术企业就是深圳创新发展的主力军。
据统计,通过深入实施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计划,深圳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总量超过14415家,居广东省第yi、全国大中城市第二,从中跑出了一大批重视基础研究的科企龙头。
高新技术企业
需要注意的是,高新技术企业申请粤港两地车牌只能申请一副粤港两地车牌,不予增办。
不过,已申请深圳湾或莲塘口岸车牌的高新技术企业可免加签通行港珠澳大桥。
以下是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申请粤港两地车牌的几点说明:
1.以兴办高新技术企业作为申请条件的,只能申办1副粤港两地车牌。
如所办企业同时满足第yi类(即“投资类”)和第二类(即“高新技术类”)要求的,只能选其中一类作为申请条件。
2.已经申请通行其他口岸两地车牌的,亦可申请通行港珠澳大桥口岸两地车牌。
3.香港、澳门、台湾和国外公司称为“商号”,投资兴办的公司称为“内承单位”。
4.同一内承单位有多个商号参与投资的,只能由其中一个商号办理。
5.按此申办条件办理的粤港两地牌只能通行港珠澳大桥口岸,口岸选定后不能变更。
6.自申请获准之日起除车辆发生交通事故严重损毁、灭失等特殊情况外,3年内不得更换车辆,不得在同1年内更换备案主驾驶人和后备驾驶人。
7.有效期为1年。
到期后,内承单位继续被列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名录的,可以延期1年。
高新技术企业作为知识密集、技术密集的经济实体,其本身就具备较好的经济实力和企业品质,鼓励高新技术企业在粤港两地进行经济活动,使得粤港两地经济交流相互促进,加快了粤港澳大湾区经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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