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见,文化产业的重要性已上升到国家战略层面。
国内巨大的消费潜力、互联网迅猛发展,国内国外市场需求等都将影视文化产业推向了新的高度。
这些年,国家、各地方也出台了多个政策,在资金、用地、人才等方面引导影视文化产业落户并提供保障,影视文化产业在逐渐成为新的国民经济支柱产业。
而海南自由贸易港的税收优惠政策为海南成为全域全时影视岛提供了得天独厚的政策支持。
海口对影视产业扶持政策
2020年3月27日,海口市人民政府审议通过《海口市促进影视产业发展若干规定》,该规定对涉及影视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市场准入政策、人才政策、财政税收优惠等都做了详细的规定。
1、该规定对“影视产业”及“影视企业”的范围做了界定:
“影视产业”是指围绕影视作品所进行的生产、营销、放映、发行、后产品开发、设备技术服务、影视场馆建设等相关产业形态的统称。
“影视企业”是指影视节目拍摄、制作、发行公司,影视工作室,影视服装、化妆、道具制作公司,影视器材租赁公司,演员经纪公司,影视培训公司,剧本创作公司,影视基地及影视相关配套企业等。
可以看出,涉及影视行业的各个环节的企业都涉及到了。
2、明确企业落户财政返还政策
注册登记的影视企业,自缴税年度起,按其形成的地方财力贡献市级留成部分(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给予 百分之百奖励。
在此基础上,达到以下条件的影视企业给予相应奖励:(1)1 年内形成地方财力贡献市级留成部分不低于2000万元的,给予一次性奖励 400 万元;(2)1 年内形成地方财力贡献市级留成部分不低于1000万元的,给予一次性奖励 200 万元;(3)1 年内形成地方财力贡献市级留成部分不低于500万元的,给予一次性奖励 100 万元。
3、影视摄制从业人员财政奖励
本市影视企业在本市影视剧摄制期间聘用的从业人员,按照其酬金所得形成的地方财力贡献市级留成部分,全额给予奖励。
4、影视企业落户海口,除了享受上述的财政返还(奖励)之外,在影视作品的拍摄、播映、获奖,剧本创作,举办首映式、办展、参展,影视产业投资、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后期制作、影视道具、服装、器材、租赁等方面均可享受相应的奖励和补贴。
海南自由贸易港的税收优惠政策
海南自由贸易港的税收优惠政策,包括贸易便利措施中的“零关税”,以及“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两个15%”的优惠税率,实施过程分为两个阶段:
第yi阶段是从《方案》发布起:对注册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并实质性运营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征收企业所得税。
对在海南自由贸易港设立的旅游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企业,其2025年前新增境外直接投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对企业符合条件的资本性支出,允许在支出发生当期一次性税前扣除或加速折旧和摊销。
对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工作的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个人所得税实际税负超过15%的部分予以免征。
第二阶段是到2035年:对注册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并实质性运营的企业(负面清单行业除外),减按15%征收企业所得税。
对一个纳税年度内在海南自由贸易港累计居住满183天的个人,其取得来源于海南自由贸易港范围内的综合所得和经营所得,按照3%、10%、15%三档超额累进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扩大海南地方税收管理权限。
对比而言:这一税制明显优于内地(2018年关税总水平已降至7.5%、企业所得税基础税率25%、个人所得税3%至45%累进),对比香港(基本零关税、8.25%和16.5%两档利得税、不超15%的薪俸税和15%的物业税)、新加坡(基本零关税、17%的企业所得税且前30万新元可部分免除、2%至22%的超额累计个人所得税)也有一定的竞争力。
关于腾博国际:成立于2005年,主营业务是商业服务,是前海首批招商合伙人。
境内外公司注册、变更、公司转让、工商年检、各类许可证申请;财务、税务代理;特殊许可证申请;投资管理(不含证券、保险、基金、金融业务、人才中介服务及其它限制项目);深圳湾车牌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