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三亚亚太基金小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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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享受的优惠 |
1、 纳税总额达到50万,缴交的增值税及企业所得税属于三亚市地方留成部分,3年内给予百分之百财政奖励 2、 所得税15%和个人所得税15% 3、 每备案1 家或成功发起1 支私募产品奖励小镇服务公司8 万元 4、 所投企业符合三亚市旅游、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且企业纳税地点在三亚的, 5、 按照其投资额度的1%给予一次性项目资助,高资助金额不超过600 万元。对绿色产业基金、气候基金在我市绿色产业的投资额度按2%给予奖励,高奖励不超过6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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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享受的优惠 |
1、中高管及有限合伙企业自然人合伙人缴交的个人所得税(投资收益、利息、股息、红利、股权转让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及工薪收入部分)三亚市地方留成部分,3 年内按百分之百给予财政奖励,3 年后适用办法视情况另行制定,企业10 年内不得迁出小镇,如迁出则退回奖励。 |